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就医指南 > 医保信息

就医指南

医保信息

异地就医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3年08月25日 | 来源部门:
字号:
+-14

一、异地就医备案的类型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一)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在参保地以外的地区居住、生活、工作6个月以上的人员。

(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或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二、异地就医备案途径

(一)现场办理

1.市本级参保人员

(1)市医保中心服务大厅及医保业务代办窗口;

(2)办理转诊转院备案类型的人员,到蚌埠市二级(含)

以上公立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

2.三县参保人员

(1)县医保中心服务大厅;

(2)办理转诊转院的人员,到蚌埠市二级(含)以上公立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

(二)“网上办、掌上办”

1.“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可办理到安徽省内和省外的所有类型异地就医备案。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和“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可办理到安徽省外的异地就医备案。

三、异地就医待遇

(一)住院待遇。长期异地人员、临时外出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1.长期异地人员按照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在备案地住院治疗(包括门诊特殊病治疗)时,按照本市同级医疗机构住院结算标准执行;未办理异地备案手续的,在本市同级医疗机构住院结算标准基础上,支付比例降低10%。

2.临时外出人员按照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在备案地住院治疗(包括门诊特殊病治疗)时,在本市同级医疗机构住院结算标准基础上,支付比例降低10%;未办理备案手续的,支付比例降低20%。其中,未办理备案手续的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支付比例降低10%。

(二)门诊待遇。长期异地人员在备案地发生的门诊共济、门诊慢性病待遇,按照本市门诊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四、异地就医医保结算

(一)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程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参保人员携带已激活的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或国家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认可的其他有效身份凭证,在异地医院办理医保人员入院登记手续,出院结算时直接联网结算。

(二)异地就医未联网结算回参保地报销需要哪些材料?(服务对象:异地发生住院费用现金垫付后回参保地办理报销的参保人员。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不予支付 。)

(1)住院发票

(2)费用清单

(3)出院小结/诊断证明书

(4)意外伤害住院报销:另需提供全套病案复印资料(以上均需 加盖医院有效公章)

(5)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及本人银行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