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就医指南 > 医保信息

就医指南

医保信息

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政策

发布时间: 2023年08月25日 | 来源部门:
字号:
+-14

根据蚌医保发〔2022〕12号文件《关于印发蚌埠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第十四条规定“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在统筹区域内发生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统筹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如下:

1.起付线:起付标准为800元;

2.限额:医保统筹支付限额为2000元;

3.报销比例: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分别为50%、55%、60%;退休职工的支付比例高于在职职工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