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院务公开 > 医院文件

院务公开

医院文件

蚌五院〔2023〕 41号



关于印发《蚌埠市第五人民医院临床重点专科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年08月24日 | 来源部门:
字号:
+-14


 

 

 

 

 

 

 

蚌五院〔2023 41

 

 

关于印发《蚌埠市第五人民医院临床重点专科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院属各科室:

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是国家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加强医院内涵建设,引导医院发展方向,打造区域性传染病诊疗中心,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我院特制定《蚌埠市第五人民医院临床重点专科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3年7月25日

 

 

抄送:市卫健

蚌埠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3725日印


蚌埠市第五人民医院临床重点专科能力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临床重点专科能力建设的申报、建设与管理,加快医学人才培养,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依据《关于印发<2022 年度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卫传〔2022〕297 号)《关于印发<蚌埠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推进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蚌卫医政【2023】7号),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蚌埠五院临床重点专科能力建设实施方案。

一、医院临床重点专科现状

肺科为“十二五”省级临床重点特色专科,肝科为“十三五”市级重点培育专科。

二、重点学科建设目标

医院坚持“院有重点、科有特色、人有专长”的专科发展及建设指导思想,凝练学科发展方向,集中力量打造优势学科,十四五期间,按照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方向,医院拟建设临床重点专科,院领导实行对口联系和帮扶。通过3年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拟建成2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努力形成医疗、科研、教学、管理密切结合并相互促进的学科建设良性运行机制,专科能力显著提升,传染病诊疗能力在区域内处于前列水平,非传染类专科在全市处于较高水平,带动全院医疗卫生技术水平的整体提高,打造区域传染病诊疗中心。

三、临床重点专科政策支持

在专科建设中,对重点专科建设实行四优先原则即经费优先投入,科研优先立项,设备优先购置,人员优先进修。充分调动业务科室争创重点专科的积极性,使重点专科建设促进医疗业务水平提高,形成由自身特色的医疗优势。

1、资金优先投入

对获得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专项建设经费拨款的专科,医院予以医院按照1:1比例投入配套建设资金作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人才队伍建设、新技术新项目开展和核心设备配备等方面。

2、科研优先立项,新技术项目优先审批

业务创新市学科建设主线,各科室积极吸收现代医学的新理论、新技术,围绕业务创新,形成优势互补,提高疗效和医疗质量。临床重点专科申报的科研项目予以优先立项,申请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予以优先审批,并予以科室和个人奖励,同时作为评定职称和晋级的条件,充分调动科室和个人的积极性,推动科室的整体诊疗水平。

3、人才优先培训

根据医院人才引进和培训计划,对于重点专科建设所需的各类人才,医院给予优先引进和培养,优先进编政策,以保障专科的建设需求,在人才培养和引进过程中,所有涉及的费用由医院全部承担。

4、设备优先购置,设施优先改造

重点专科开展的新技术和项目所需的设备予以优先采购,使用专科发展所需要的设备经医务科审核后交由药械科简化流程优先购买,重点专科所需要的设施优先改造,对大型设备和设施改造所需资金超出专科建设经费的部分,医院将进一步扶持。

四、临床重点专科能力建设目标

通过医院政策扶持,加快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的发展,形成技术精湛,服务优良,设备完善,具有相当规模的现代化临床重点专科,临床重点专科具体相关目标如下:

1、科室有明确重点专科发展的规划和路径

2、科室具备专科所必须的仪器设备

3、人员结构和人才培养

学科带头人为正高职称,担任本专业市级以上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以上职称;科室专业技术人员人员进修(医生组)比例不少于70%,有一名45岁以上正高职称人员或副高职称人员占20%以上,中、初级医师必须医学本科毕业,有硕士生。

4、科学研究

承担有市级以上科研课题;三年内有科研成果,获得市级科技进步奖;有科研工作的年、周期计划。

5、学术水平

在省级统计源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公开出版期刊每年≥3篇

6、临床教学,进修培训

承担本科医学生临床教学任务或接受在职人员培训和进修;召开省级继续教育培训班。

7、技术水平

能独立开展市级重点专科必备的技术项目;每年有新技术、新业务开展;对开展的新技术和业务实行项目管理;病例组合指数(CMI值)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