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长鸣
院党字〔2023〕35号
蚌埠市第五人民医院
关于深入开展“红包”“回扣”等不合理取酬专项清退工作的通知
院党字〔2023〕35号
蚌埠市第五人民医院
关于深入开展“红包”“回扣”等不合理取酬专项清退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党支部、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市委和市卫生健康委党委有关决策部署,根据《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蚌埠市清廉医院创建行动工作方案》、(蚌卫办发〔2023〕7号)《关于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蚌卫党建〔2023〕14号)和《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围绕以医院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包括科主任、主诊医师)为整治重点,整治主要包括医药领域“红包”“回扣”问题;“福利式”学术培训问题;以“捐赠”、学术活动、举办或参加会议、发表科研文章等名义非法输送利益,违规接受捐赠资助等问题;科研学术造假问题等;其他医药领域腐败问题等不合理取酬情况。要求全院职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请医务人员主动将2018—2023年以来收受的不合理取酬清退至医院廉政账户,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0日。(账户信息名称:蚌埠市第五人民医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蚌埠华夏支行;账号:1303007538000000242)
各党支部书记、科室科长(主任)、护士长要做好科室宣传教育工作,全院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不合理取酬专项清退工作,自觉维护医务人员的形象,规范行业行为。在开展“红包”“回扣”等不合理取酬专项清退工作期间,如实向组织交代具体情况,如数退回“红包”“回扣”等不合理取酬的人员,可依据有关政策和规定从轻、减轻处理。对抱有侥幸心理、拒不主动上缴“红包”“回扣”等不合理取酬的人员,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2023 年8月12日
抄送:市卫生健康委
蚌埠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3年8月12日印发